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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標題,應該可以知道在談什麼吧

是說我把這個部落格當心情抒發了

想到什麼就發什麼。。

 

好啦,廢話不多說

直奔主題!!!

 

現在法律規定,夫妻財產是共有制

就是婚後的財產是夫妻二人共有

這對不工作,在家照顧小孩的父母是比較有保障的

我想,這應該也是有它的時空背景

因為以前都是男主外女主內,

而且將來離婚或怎樣,婚後的財產照法律說,是一人一半

萬一是分別制,那家庭主婦為家庭的付出不就等於沒有嗎??

 

難怪有聽過有結婚前要買房子的說法,因為產權是自己的。

但是這裡有個很大的盲點

就是,如果夫妻其中一人在外負債累累

這也是雙方要一起共同承擔的哦

照我老公的說法叫「同甘共苦」「夫妻本來就要一起背」

 

但是因為現在是雙薪家庭居多

其實我蠻建議大家可以去辦「夫妻財產分別制」

故名思義,就是婚後財產還是自己的,互相沒有瓜葛

因為雙薪家庭,若其中一個倒了或負債累累

最少還有一個人有錢可以負擔家裡、小孩的費用

可是現在知道的人不多,而且還要特地跑一趟法院去辦

真的很耗時耗力。(跟拋棄繼承一樣,婚姻法應該也要進步一下呀)

 

下面簡單說明一下要怎麼辦囉

從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大部分的人都說可以自己去辦,不用找代書

其實去問代書,代書會告訴你「除非感情有問題,不然不會有人辦啦」

(講完這句話,誰還敢給代書辦呀)

基本上呢,先找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然後帶著戶籍謄本、財產清冊(一本存摺)、身分證及印章就可以啦

地方法院的網站跟申請說明裡都有提到要去申請印鑑證明

(千萬不要理它,去戶政事務所排隊更花時間) (而且承辦人說,現在用簽名的就好了 ><)

財產清冊不用想的太複雜,只是一種象徵性意義,所以帶一本存摺就好啦

資料帶齊了,法院有付費影印機可以用

接下來就是去問一下辦這個要找誰,就會有專人來告訴你了

先確認完該帶的資料都有帶,然後會拿一堆表單讓你填

填完以後去繳錢就好啦~ 約一周後就會收到法院的公文了

可是更麻煩的在這裡~~

收到公文以後要登報(你沒看錯,真的是登報) 

(真是很老古板的規矩,現在誰看報了)

 

這個嘛。。研究好再上來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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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